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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商品催生了一个快速增长的盈利行业,促使反垄断监管机构干预和限制控制这种商品流通的公司。一个世纪前,有争议的资源是石油。如今,从事数据业务的巨头们也引起了类似的担忧。数据是数字时代的石油资源。这些巨头——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亚马逊、苹果、facebook、微软——似乎势不可挡。

面对这种垄断局面,人们呼吁拆分这些技术巨头,就像20世纪初拆分standardoil一样。互联网公司控制着数据,这给了他们巨大的权力。在今天所谓的“数据经济”中,石油时代产生的旧的竞争观念似乎已经过时,必须采用新的方式。

大量的数据改变了竞争的本质。科技巨头总是受益于网络效应:facebook注册用户越多,其他人注册成为用户就越有吸引力。有了数据,就会有更大的网络效应。获取数据也以另一种方式保护公司免受竞争对手的攻击。

数据的这种性质使得过去的反垄断补救措施用处不大。将一家像谷歌这样的公司分成五个小谷歌并不会阻止网络效应再次发挥作用:其中一个小谷歌总有一天会再次垄断市场。必须进行彻底的反思——随着一种新方法的轮廓变得更加清晰,两种观点脱颖而出。

首先,反垄断监管部门需要与时俱进。第二个原则是放松在线服务提供商对数据的控制,加强数据提供商对数据的控制。

在信息时代,改变反垄断并不容易。这将带来新的风险:例如,增加数据共享可能会威胁隐私。然而,如果政府不希望数据经济被少数巨头所主宰,他们必须尽快采取行动。(摘录自Sina.com)

(编辑:中国商业新闻网

标题:大数据时代的监管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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