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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配套制度引进的时间节点,确保中医门诊备案管理、中医专业人员分类考核、经典名方注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及制剂备案管理、中医保健标准等重大创新制度如期推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4月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了2017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组)第三次集体学习会议,旨在通过学习和培训,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促进《中医药法》的宣传和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强主持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中医药法制度创新,抓紧配套制度建设,确保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等重大创新制度如期出台。

中医药局局长:确保中医诊所备案管理等重大创新制度如期出台

王国强说,要充分认识《中医药法》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牢牢把握《中医药法》在促进中医药振兴和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把《中医药法》及其配套制度的实施作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中医药依法发展、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

王国强强调:

全面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

首先,要深刻理解中医药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保护、支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精神实质。

第二,要深入学习和理解《中医药法》的基本内容,掌握法律条文,使《中医药法》的各项规定得到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

第三,要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创新体系。《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准入、中医药管理等诸多方面对现有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和创新。要深刻认识这一系列创新性法规对中医药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转变管理理念,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出台配套管理措施,有效落实法律规定。

王国强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医药法》是当前和今后中医药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应作为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局的统一部署,围绕“七一”加强组织协调,抓住重点,积极推进。

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和宣传。认真做好中医药法律及配套制度的学习、培训、宣传和普及工作,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氛围。

我们必须密切关注支持系统的建设

配套制度建设是促进中医药法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配套制度的制定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要抓住配套制度引进的时间节点,确保中医门诊病历管理、中医专业人员分类考核、经典名方注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及制剂备案管理、中医药保健规范等重大创新制度如期推出。

其次,要注意支持系统的起草质量,保证其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与相关部门就支撑体系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达成共识。

第四,要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依据《中医药法》及其配套制度,全面清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必要的立法、改革、废止和解释。

第五,要加强各地中医药立法工作的指导,尽快推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或修订。

我们要认真做好执法工作。适应依法治市、依法治市、依法发展的新形势要求,严格执法,依法惩处。正确研究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实施后中医药监管的新形势,提前规划和安排,积极应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建忠、王志勇出席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黄伟作了专题报告,阐述了立法背景、过程、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和执法注意事项。人事教育司、政策法规监督司、医药管理司、科技司和《中国中医药报》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记者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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